舉報須知
一、舉報箱受理范圍:
1.使用稅務師事務所名稱未辦理行政登記的。
2.會員違反稅收法律、行政法規,幫助委托人偷逃稅款的。
3.會員未按涉稅專業服務相關業務規范執業,出具虛假意見的。
4.會員采取隱瞞、欺詐、賄賂、串通、回扣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承攬業務,
損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的。
5.會員利用服務之便,謀取不正當利益的。
6.會員以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名義敲詐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的。
7.會員向稅務機關工作人員行賄或者指使、誘導委托人行賄的。
8.會員虛假宣傳、惡意曲解稅收政策或詆毀、惡意低價競爭的行為。
9.會員其他違反稅收法律法規、稅務機關監管規定的行為。
二、舉報內容的填寫
1.舉報人應提供被舉報人姓名、單位、所在省市、主要問題等材料。
2.舉報人應對提供的舉報材料真實性負責,不得誣陷他人、捏造事實。
三、注意事項
1.提倡實名舉報(請填寫真實姓名和準確聯系方式等內容)。
2.請舉報人如實填寫表單中的各欄目,舉報主要內容應盡可能詳細、準確。